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無上王權的興衰與政治遺產

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是一種君主擁有完整、不受限制權力的政體。本文深入探討了這一制度的起源、君權神授的理論基礎、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的典型實踐,以及在啟蒙運動和民主化浪潮下的歷史性衰落,幫助您理解這種古老而深遠的政治形態。

What is Absolute Monarchism?

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又稱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或君主專制政體,在歷史上曾是一種舉足輕重的政治制度。它被定義為一種政府形式,其中君主(通常是國王或女王)擁有對其臣民完整且不受限制的權力。在這種制度中,君主的權威不受到法律、憲法或其他治理機構的限制,統治者能夠對國家做出所有重大決策。

在中世紀後期至18 世紀的近代早期,絕對君主制在歐洲的政治版圖中佔據了重要的地位。它的出現標誌著現代國家的萌芽,並在許多方面形塑了歐洲歷史的發展軌跡。如果您對不同政治意識形態和價值觀感興趣,可以通過8Values 政治傾向測試9Axes 政治意識形態測試等工具來探索您的政治立場。

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的定義與特徵

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的核心特徵在於權力的完全集中至高無上的主權。君主是國家主權的唯一來源,對國家行使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所有權力。

權力的絕對性與集中性

“絕對王權”(Absolute kingship)的概念,即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是指一位統治者或領導者對國家擁有完整的權力和權威。在這種體系下,君主不必對任何人負責,權力不會受到任何機構的製約或平衡。

例如,路易十四(King Louis XIV)的那句著名的表述(儘管可能是被誤傳的):“朕即國家”(_L'état c'est moi_),體現了這種至高無上的國家權力集中於君主一身的理念。

繼承與官僚體系

絕對君主制的權力傳承通常是世襲的,代代相傳,確保了領導權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君主通過血統繼承王位,形成了王朝統治。這種繼承模式被認為具有連續性和可預見性,有助於維持王國的穩定。

為了有效統治廣闊的疆域,特別是那些遠離首都的領土,絕對君主需要建立一個龐大的、複雜的官僚體系來協助管理。這些官員由君主及其顧問任命,負責收稅、執行法律和維持王國秩序等各種事務。此外,絕對統治者也依賴強大的常備軍,這通常需要建立廣泛的稅收制度來維持軍費開支。

在經濟方面,近代早期的絕對君主制國家往往推行重商主義(mercantilism),這是一種將經濟發展和貿易視為類似戰爭的政策,認為世界上的財富是有限且固定的,一個王國的勝利意味著其他王國的損失。重商主義政策在維持歐洲近代早期的絕對主義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君權神授:絕對統治的理論基石

在宗教背景下,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 )理論是絕對君主制最古老、最堅實的辯護機制之一。

權力的神聖來源

君權神授理論主張國王的權力直接來源於上帝,只有上帝才能審判國王的行為。因此,違抗國王就是違抗上帝。正如著名的法國主教、神學家雅克-貝尼涅·博須埃(Jacques-Bénigne Bossuet)所闡述的, “君王是上帝的僕人,是他在地上的代理人。上帝正是通過他們來行使他的統治” 。博須埃認為,王位並非凡人之位,而是“上帝本人的王位” ,這使得君主的統治被賦予了超越凡人挑戰或審視的神聖目的。

博須埃是17 世紀法國一位著名的主教、神學家和演說家,他大力擁護君權神授說。他的學說深刻地影響了法王路易十四的統治。博須埃還提出了“王權是父權”的觀點,意味著君王與臣民之間的關係,類似於父親與孩子之間的關係。父親出於愛和憐憫來領導家庭(即國家),君王也以維護其“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己任。

責任與順從

雖然君主被認為超脫於人類的評判之上,只對上帝負責,博須埃也強調了國王在行使上帝賦予的權力時必須“戰兢”。然而,君權神授理論要求臣民對君主的意志無條件順從。博須埃認為,即使統治者未能履行職責,臣民仍必須尊重他們的職位和使命,即使君主有明顯的過度行為或看似不明智的決定,臣民也必須服從,因為君主的權威有神聖的認可作為基礎。

絕對君主制的興起與歷史典範

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在近代歐洲興起,是多種歷史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歷史背景:危機與中央集權

在歐洲中世紀,權力在貴族、教會和君王之間是分散的。然而,隨著封建主義的瓦解、宗教戰爭(如三十年戰爭)帶來的混亂和不穩定,以及社會動盪,人們對強大、集中的領導產生了吸引力。教科書《西方文明》中指出,在經歷瞭如此多的混亂和不穩定之後,“君主制必須被提升到日常政治紛爭之上”。君主們利用這些情況,通過建立常備軍、取代舊的法律關係,並強調對日益去人格化的國家的共同服從,鞏固了權力。

托馬斯·霍布斯等政治學者在這一時期為絕對君主制提供了辯護,他們認為,絕對的普遍服從是維持社會秩序和安全所必需的。

歐洲的典型君主(Absolute Monarchs)

絕對君主制在17 世紀後期達到了頂峰,尤其在法國、俄國、普魯士等地被採納。

  • 路易十四(King Louis XIV) :被稱為“太陽王”(Sun King),是絕對主義的典範。在他的統治下,王室權力得到鞏固,他堅決擁護君權神授理念。他通過修建宏偉的凡爾賽宮(Versailles)來展現其王權的威嚴和榮耀,同時削弱貴族的權力,將他們排除在政府核心圈之外。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國文化,尤其是藝術、文學和科學,被用作鞏固王權和國家聲望的工具。
  • 彼得大帝(Peter the Great) :俄羅斯的絕對君主,他將國家現代化,擴大了領土,並加強了中央集權。
  • 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 :普魯士國王,他奉行“開明專制”(Enlightened absolutism)的理念,將自己定位為“國家的第一公僕”,儘管如此,其統治仍體現了絕對主義的許多重要特徵。
  • 查理一世(Charles I) :英格蘭和蘇格蘭國王,試圖推行君權神授原則,導致了英國內戰,儘管他曾在解散議會後統治了11 年。
  • 腓力二世(Philip II) :西班牙國王,他統治著16 世紀最大的帝國,並被視為天主教的保護者和捍衛者。

通過對比不同政治制度的特點,例如LeftValues 左翼政治價值觀測試RightValues 右翼政治光譜測試所揭示的意識形態差異,有助於理解絕對君主制在歷史中的獨特性。

絕對君主制的局限性與衰落

雖然絕對君主制在特定歷史時期帶來了穩定和統一,但其內在的結構性缺陷和時代變遷最終導致了它的衰落。

權力的製約與現實的妥協

儘管理論上君主的權力是絕對的,但歷史學者指出,“絕對”一詞可能具有誤導性。實際上,沒有一位君主能夠完全不受約束地行使權力。絕對君主仍受到傳統、習俗、宗教以及地方貴族和法律的限制。那些被稱為“絕對君主”的統治者,往往是善於巧妙地周旋於不同階層之間,繞過這些限制的君主。

此外,史學界對於歐洲君主實現絕對控制的程度存在爭議。一些學者認為,許多被稱為“絕對主義”的君主,其實際權力並沒有比其他非絕對主義的統治者高出多少,他們常常面臨嚴重的財政困境,難以向最富裕的階層徵稅。

啟蒙運動與民主化浪潮

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ism)的衰落始於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思想的興起與傳播。啟蒙思想家們強調個體自由、進步和理性,開始挑戰君主的無限權力。

  • 挑戰權威:約翰·洛克(John Locke)等哲學家提出了社會契約論,主張政府的責任是保護公民的自由和權利,並認為絕對君主制是一種不合法的政府形式。孟德斯鳩(Montesquieu)則主張權力分立,反對任何形式的權力濫用。
  • 革命爆發:啟蒙思想深刻地影響了後來的政治革命,包括美國革命(1775-1783 年)和法國大革命(1789-1799 年)。這些事件永久地改變了政治格局,推動了立憲主義( Constitutionalism )的發展,即通過憲法限制君主的權力。
  • 歷史終結:隨著18 世紀末和19 世紀初民主思潮的衝擊,大多數歐洲國家轉向了君主立憲制,俄羅斯帝國在20 世紀初廢除沙皇專制,成為歐洲最後一個(梵蒂岡除外)廢除絕對主義的大國。

當代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ism)現狀

儘管絕對君主制在世界範圍內已不再是主流政體,但它並未完全消失。在少數國家和地區,君主仍然保有絕對的、不受憲法或議會限制的權力。

現存的絕對君主制國家

根據現有資料,目前世界上仍存在少數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ism)國家,主要集中在中東地區和少數微型國家:

  • 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根據其《基本法》,國王必須遵守沙裡亞法(伊斯蘭教法)和《古蘭經》,但沒有現代成文憲法和全國選舉。
  • 阿曼(Oman):蘇丹同時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武裝部隊最高指揮官和首相。
  • 文萊( Brunei ):蘇丹集國家元首、首相、國防大臣和財政大臣等職位於一身。
  • 斯威士蘭(Eswatini):國王擁有罷免首相和解散議會的絕對權力。
  • 梵蒂岡城國(Vatican City ):教宗(Pope)是梵蒂岡城的絕對君主,且其政體具有微型國家、教會管轄權和選舉君主制的獨特性。
  •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nited Arab Emirates):阿聯酋本身是聯邦君主制,但其組成部分的七個酋長國均由絕對君主統治。

一些國家如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在21 世紀初通過公投擴大了君主的權力,被部分媒體描述為“再次成為絕對君主”。

絕對君主制的兩面性分析

從政治學的角度看,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ism)具有明顯的優點和缺點。

潛在優勢

絕對君主制能夠提供強有力且果斷的領導。由於權力集中在一人手中,決策可以迅速做出,避免了政治辯論或衝突帶來的延誤。此外,由於領導權通過世襲實現平穩過渡,絕對君主制通常能夠提供政治穩定連續的權威來源。在一些情況下,君主可以利用其權力有效地執行法律和維持秩序。

顯著缺陷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缺乏制約和平衡,這可能導致統治者做出不公正或有害的決定而沒有反對意見。由於君主擁有完全的權力,問責制薄弱,增加了腐敗或濫用權力的風險。此外,由於君主制通常是世襲的,領導者的素質是不可預測的,後代君主的能力或對人民利益的關心程度可能遠不如其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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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絕對君主主義(Absolute Monarchism)作為一種歷史上長期存在的重要政體,其影響深遠,尤其體現在對國家權力、法律和主權理論的探索上。儘管路易十四的統治達到了絕對主義的巔峰,但隨著啟蒙時代的到來,這種治理模式逐漸被淘汰,提醒著我們在當今的治理中,制約與平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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