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 8values 政治測試意識形態解讀

探索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原則、歷史淵源及其對現代世界的深遠影響。本文將詳細解讀這一強調個人權利、自由放任經濟和有限政府的政治哲學,幫助您理解其在8values 政治測試中的獨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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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政治思想的漫長歷史中,自由主義無疑佔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然而,它並非單一的、一成不變的理論,而是歷經復雜演變、擁有諸多分支的龐大思想體系。其中,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作為最初的形態,奠定了自由主義一切變種的基礎。如果您在8values 政治測試中獲得了“古典自由主義”的結果,或者希望深入理解這一塑造了現代社會的基本哲學,那麼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全面、專業的深度解讀。

古典自由主義的起源與歷史背景:西方思想的黎明

古典自由主義發源於17 世紀和18 世紀的西歐,是啟蒙運動工業革命以及隨之而來的資本主義體制的產物。這一時期,歐洲社會正經歷著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轉型的關鍵時刻,中產階級日益壯大,他們對封建貴族和王室的絕對專制權力發起了挑戰。

古典自由主義的誕生,一方面源於西方國家人民爭取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的訴求,另一方面則反映了中產階級希望擺脫政府乾預、促進工商業發展的願望。它對當時盛行的君權神授說、世襲制度和國教制度等早期政治學說持反對態度,強調個人的自由、理性、正義和寬容。美國革命和法國大革命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了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深刻影響,可以被視為其哲學理念的積極實踐。

早期古典自由主義的論述可追溯至16 世紀初西班牙的薩拉曼卡學派,以及芬蘭議員安德斯·屈德紐斯等重要人物。但真正為其奠定理論基石的是蘇格蘭哲學家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和約翰·洛克的《政府論》。

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理念:個人自由與有限政府的精髓

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原則是將個人自由、權利和利益置於國家之上。它將個人視為社會存在的先驗主體,認為“國家和社會是所有個人的總和,國家利益是其所有公民的合法利益的相加”。

1. 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個人主義是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原理。它強調人類個體特性的重要性,反對任何社會集團或團體的牽制,目標是建構一個能讓個人充分發展的社會。這一理念將自我的實現置於核心地位,相信個體通過自我導向的力量能構建真正的社會。

2. 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

古典自由主義倡導的主要是消極自由。這意味著自由是不存在(政府)強制的狀態,即“免於乾涉和強制的自由”。個人權利被理解為一種“消極本質”,即不受其他人(以及政府)侵犯的個人自由為基準。這種自由觀在洛克時代主要針對政府乾涉,在密爾時代則擴展到限制社會輿論對個體的壓迫。

3. 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

古典自由主義者認為,個人權利並非由政府“創造”,而是獨立於政府之外存在的道德權利托馬斯·杰斐遜將這些權利稱為“無法被分割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等。約翰·洛克在《政府論》中系統闡述了自然權利理論,強調政府存在的目的正是為了保護這些不可剝奪的權利。

4. 私有財產(Private Property)

個人財產的所有權被視為個人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古典自由主義堅定主張私有財產的保護,認為這是個人獨立和自主的基石。在古典自由主義者看來,法律的唯一目的便是用以保護個人權利,包括財產權。

5. 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

古典自由主義支持最小國家(minimal state) 。他們認為權力容易導致腐化,因此政府的權力應受到嚴格限制。政府存在的目的僅在於保護每個個體的自由。

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理念,即立法、執行和司法三權分立並相互制衡,正是古典自由主義倡導政府有限性的具體體現,後被美國憲法採納為政治制度的核心。政府的職責通常被限定在以下幾個方面:

  • 提供國家防禦,抵禦外國入侵。
  • 維護法律秩序,保護公民免受他人侵害,包括保護私有財產和執行合同。
  • 提供公共工程和服務,例如道路、橋樑、運河、郵政服務、穩定貨幣和統一度量衡,這些是市場無法有效提供的。

古典自由主義者不必然支持純粹的民主原則,因為他們擔心多數人的暴政可能會侵犯個人權利和財產權。詹姆斯·麥迪遜主張共和立憲制正是為了保護個人自由,防止多數派掌控公共情緒和利益,犧牲少數派。

古典自由主義的經濟基石:自由市場與“看不見的手”

經濟自由主義是古典自由主義的核心觀點。古典自由主義者堅信,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的經濟政策和不受管制的自由市場是促進社會繁榮和個人福祉的最佳途徑。

1. 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系統闡述了自由市場經濟的運作原理,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的重商主義。他提出,在自由市場環境下,供給、需求、價格和競爭不受政府管制,每個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最終會通過“看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無意識地促進整個社會的利益和財富的增長。這為積累財富賦予了積極的社會意義。

2. 反對政府乾預

古典自由主義認為,政府乾預經濟經常會阻礙經濟增長,導致效率低下。他們主張將政府排除出經濟領域,讓市場機制自我調節,通過個體理性的計算引導經濟生活的調整,即“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3. 效率與自發秩序

市場被視為能夠最有效率地分配稀缺資源的機制。哈耶克等思想家進一步發展了“自發秩序”(spontaneous order)理論,認為穩定的社會秩序並非由人類設計或政府權力維持,而是通過看似超出人類控制的隨機事件和過程演變而來。這種秩序能讓分散於個人的知識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傳播,促進經濟增長。

古典自由主義的演變與分野:思想的流變

古典自由主義在19 世紀中葉達到其影響力的頂峰。然而,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結構根本性轉變,也暴露了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諸多弊端,如污染、童工、城市擁擠、工人階級悲慘生活和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這些挑戰促使自由主義思想發生深刻變革。

1. 走向現代自由主義(Modern/Social Liberalism)

19 世紀末期,在社會主義的抨擊下,古典自由主義的思想產生了顯著的轉變,開始承認國家干預的必要性,特別是在社會福利方面。這一時期產生的社會自由主義(Social Liberalism,又稱現代自由主義或新自由主義)主張:

  • 政府應積極介入經濟和社會事務,通過立法禁止童工、規定最低工資、提供社會福利等來保障公民的物質人權。
  • 強調積極自由,認為真正的自由不僅是免於乾涉,還應包括實現自我發展的能力,這需要政府提供教育、醫療等條件。
  • 羅爾斯等高級自由主義者,更重視個人自由和政治自由,認為經濟自由受社會制度定義,政府可為製度正義介入市場。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被認為是使傳統自由主義過渡到現代自由主義的里程碑式人物。他在《論自由》中系統闡述了自由觀,堅持古典自由主義對個人自由的捍衛,同時試圖從個人與社會關係的角度重構個人自由,提出“傷害原則” ,即社會干預個人自由的唯一正當理由是防止對他人造成傷害。

2. 復興的古典自由主義:新古典自由主義(Neo-classical Liberalism)

與此同時,另一批經濟學家,如哈耶克弗里德曼,則力圖在20 世紀復興和發展古典自由主義的觀點,他們被稱為新古典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 。他們強調:

  • 自由市場是自由社會的先決條件,經濟自由是公民和政治自由不可或缺的要件。
  • 堅信基於私有財產權的自由市場能夠通過自願合作和自發秩序實現資源有效配置。
  • 批判福利國家政策,認為任何試圖帶來更大經濟平等的政策嘗試都具有壓迫性質,反對政府通過稅收進行再分配。

新古典自由主義者認為他們才是真正的古典自由主義繼承人。

古典自由主義與其他政治思潮的比較:界限與交匯

1. 古典自由主義與現代/社會自由主義

這是最主要的分野。古典自由主義堅持消極自由,即個人免受干涉的自由,徹底反對福利國家等政府乾預經濟的政策。而現代/社會自由主義則主張積極權利,認為個人有權獲得某些利益或服務(如教育、醫療、最低工資),因此支持政府通過立法和稅收來保障這些權利和實現社會公平。

在美國,“自由主義”一詞的含義在羅斯福新政之後發生了改變,與18、19 世紀的古典自由主義已截然不同。哈耶克甚至認為,霍布豪斯所闡述的“新自由主義”概念,因其與古典自由主義的差異太大,更應被稱為“社會主義”。

2. 古典自由主義與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

自由意志主義者(Libertarianism)通常認為“古典自由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兩詞可以互換。兩者在哲學、政治、經濟方面確實有許多相似之處,都主張自由放任的政府、自由市場和個人自由。古典自由主義一直主張為保護個人自由而限制政府權力,而自由意志主義政黨則進一步主張對政府權力更多的限制。

然而,兩者間也存在差異。一些學者認為,古典自由主義拒絕將自由置於秩序之上,不表現出對國家的敵意,而自由意志主義(特別是其激進形式)可能會主張無政府或最小國家論,對國家的作用持更為極端的反對態度。古典自由主義通常承認國防、治安、司法及某些公共設施作為國家職責的必要性,而一些激進的自由意志主義者則可能僅限於國防、治安和司法等極少數功能,甚至主張國家不應存在。

3. 古典自由主義與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古典自由主義與極權主義是截然對立的兩種思想。極權主義政權(如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和共產主義)主張並實行對整個社會的中央集權控制,以實現理想中的繁榮和穩定。哈耶克認為,這些政權都試圖抹滅經濟的自由,而抹滅經濟自由即代表抹滅政治自由。古典自由主義則將自由定義為不受專制和極權主義隨意支配的一方,理想化個體而非集體。

古典自由主義的批評與挑戰:理論的局限性反思

儘管古典自由主義在推動現代社會發展中功不可沒,但它也面臨著諸多批評和挑戰:

1. 組織能力的缺陷

在中國近代史上,面對整合和組織起來以對抗外患的需求時,古典自由主義在組織人們方面的缺陷暴露無遺。它本質上被視為追求個人幸福而非強國的道路,強國祇是個人幸福的副產品。在國家面臨民族危機、需要統一民族國家以改變依附地位的特定時代要求面前,古典自由主義難以像在母國那樣發揮巨大力量。

2. 對抗強大體制的困境

古典自由主義未能有效找到對抗比它更強大體制的方法,例如外國工業擴張對中國市場的侵犯、軍閥割據造成的經濟迅速分解等。在廣大民眾處於飢餓、貧困的社會條件下,以提倡個體自由為標榜的古典自由主義,無論如何試圖與國家富強之道結合,對廣大民眾來說,都顯得不切實際且未觸及問題要害。

3. “純粹形式的自由”與不平等

批評者指出,古典自由主義倡導的“自由無干涉”原則可能導致自由是純粹形式的。這意味著,一個人即使沒有受到外部干預,但如果缺乏獲得相關能力和機會的物質條件(如金錢、教育),其所擁有的自由權利對他們來說意義可能很小。例如,言論自由對富人而言是花錢刊登廣告的權利,而普通百姓則不具備這種能力。

4. 自由與平等的衝突

在古典自由主義,特別是極端自由主義的觀念中,自由與平等之間存在衝突。其“義務無強加”原則意味著,對那些處境困難的人們,社會沒有以再分配方式表達的援助義務。如果國家通過稅收強制徵集基金進行再分配,就會被視為侵犯了人們的財產權和自由。因此,無論社會在財富和收入方面如何不平等,都不會被視為損害自由主義理想,這使得自由與平等難以相容。

古典自由主義的當代意義與未來:不朽的靈魂

儘管面臨諸多批評和演變,古典自由主義作為一種政治哲學,其核心理念對現代國家和文明的建立與發展仍然具有永恆的意義和價值。它塑造了美國、英國等許多現代民主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基礎。對古典自由主義的理解,有助於我們避免在各種自由主義變種面前捨本求末。

詹姆斯·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等學者指出,古典自由主義的靈魂在於其綜合願景,而非僅僅政策建議的碎片化呈現。這一願景建立在個體自我引導的力量之上,相信社會能夠安全地基於個性的自我指引而建立真正的社會。它提供了一種對人類互動秩序的全面而連貫的構想,正如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和“自然自由的簡單系統”所描繪的那樣,這種對自由和個體至上性的強大論證至今仍能引起共鳴。

在當今世界,理解古典自由主義有助於我們區分其與被誤用的“自由主義”概念,並認識到其對個人自由、經濟效率和有限政府的堅持,在應對現代挑戰時的持續相關性。它提醒我們,對自由理念的持續探討和重新塑造,是確保社會持續發展和個人福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8values 意識形態測試結果中,古典自由主義的測量結果正是對這些核心原則的反映,幫助個體更好地理解自身在政治光譜中的位置。

總結

古典自由主義是一種強調個人先於國家存在的政治哲學,其核心是個人主義消極自由。它主張有限政府,認為政府的職責應限於保護自然權利(如生命、自由和私有財產),並反對政府對自由市場的干預,推崇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和“看不見的手”所帶來的自發秩序。這一思想在17-18 世紀的啟蒙運動工業革命中興起,對美國革命和法國大革命產生了深遠影響。儘管後來發展出現代/社會自由主義新古典自由主義,並在組織能力、形式自由與平等關係方面受到批評,但其對個人自由和法治的堅定承諾,使其成為現代政治思想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通過8values 政治光譜坐標分析,您可以更直觀地看到古典自由主義在意識形態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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