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核心思想:启蒙哲学、平等权利与主权在民的政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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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不仅是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宣告脱离大不列颠王国统治的纲领性文件,它更是一份具有全球意义的变革性政治哲学文献。该宣言于 1776 年 7 月 4 日 在费城的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上正式通过,奠定了美国建国的理念、目标和价值体系。其核心思想——关于固有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和主权在民的论述——至今仍是衡量美国理想与现实的道德基准。
独立宣言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的历史背景与起草历程
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前,北美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关系已紧张多年。英国议会在殖民地没有代表的情况下强行征税,例如《印花税法案》(Stamp Act of 1765)和《汤森税法》(Townshend Acts)。殖民地居民认为自己作为英国臣民,理应享有与英国本土臣民“同样充分的权利、自由和特权”。
尽管最初许多殖民者只是争取作为“英格兰人”的权利,寻求与英帝国和解,但随着乔治三世拒绝接受《橄榄枝请愿书》(Olive Branch Petition)并宣布殖民地处于叛乱状态,和解的希望彻底破灭。托马斯·潘恩 (Thomas Paine) 在 1776 年 初出版的激进小册子 《常识》 (Common Sense)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抨击了君主制,明确主张殖民地必须脱离英国独立。潘恩的论点结合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激昂的修辞,迅速在殖民地广为传播,极大地推动了独立舆论。
1776 年 6 月 7 日,弗吉尼亚代表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在大陆会议上提出了著名的 《李氏决议文》 (Lee Resolution),核心内容即宣告:“这些联合殖民地现在是,并且理当是,自由而独立的州;它们解除对英国王室的一切效忠义务”。大陆会议于 7 月 2 日 通过了此决议,完成了正式的法律独立行为。
为了向世界(包括潜在的外国盟友)解释脱离英国的“原因”,国会任命了 五人委员会(Committee of Five):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本杰明·富兰克林 (Benjamin Franklin)、罗杰·谢尔曼 (Roger Sherman) 和罗伯特·R·利文斯顿 (Robert R. Livingston)。亚当斯坚持由维吉尼亚州的 托马斯·杰斐逊 执笔,认为他文笔更出色。杰斐逊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初稿,富兰克林和亚当斯随后进行了修改。其中最著名的修改之一,是将初稿中“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神圣且不可否认的”(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acred and undeniable)改为了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需要注意的是,大陆会议对杰斐逊的原稿进行了大量修改和删减,特别是应南方代表的要求,删除了谴责英王乔治三世强行推行奴隶贸易的段落。
“人人生而平等”的哲学根源与启蒙思想影响
《独立宣言》的序言是其政治哲学的精髓所在。宣言并未创造新原则,而是旨在以简明的方式表达当时美国人普遍接受的政治理念。
宣言中最具力量的句子是: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启蒙思想的深刻烙印
这种对平等和固有权利的强调,直接源于 启蒙运动 (Enlightenment) 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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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 (John Locke) 的自由主义哲学:
英国政治哲学家 约翰·洛克 对殖民地思想产生了最大的影响。洛克在《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中提出,人类的心灵最初是 “白板” (tabula rasa)。这意味着个人的成功并非源于先天优越,而是主要由环境塑造。这种思想挑战了君权神授和贵族等级制度的旧有观念。洛克的自由主义哲学被许多美国人视为政治信仰的根本。
洛克在 《政府二论》 (Second Treatise on Government) 中阐述的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财产)和政府正当性理论,在《独立宣言》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虽然洛克强调“财产”(Property)权利,但杰斐逊借鉴了乔治·梅森的 《弗吉尼亚权利宣言》 (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并将这一概念扩展为 “追求幸福的权利” (pursuit of Happiness)。这种将权利提升到“追求幸福”的新高度,打破了中世纪否定现世生活的宗教观念,是现代政治理论上的一次重要革命。 -
不可剥夺的权利 (Unalienable Rights):
宣言宣称这些权利是 “不可剥夺的权利” (unalienable Rights)。这意味着它们是造物主赋予的,国家、议会或国王都无权干涉或剥夺。这种理念为民事民主奠定了哲学基础,即所有个人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因为它们源于人自身的身份。
主权在民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与革命的权利
《独立宣言》清晰地阐述了政府的起源、目的和权力基础,即 主权在民 理论 (Popular Sovereignty)。
政府的正当性
宣言指出: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这是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体现。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是 保障人民的固有权利(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政府的权力并非源自君主,而是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consent of the governed)。这种观念彻底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和君主专制统治的合法性。
人民的革命权利
如果政府破坏了保障这些权利的目的,宣言明确赋予了人民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
尽管如此,宣言也强调,不应为“轻微和短暂的原因”改变已建立多年的政府。只有当“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的暴政目标明确时,人民才有权利和义务推翻旧政府,建立新保障。
《独立宣言》的后续大部分内容(约三分之二)正是列举了 27 项 针对英王乔治三世的具体控诉 (indictment),以证明殖民地人民已经经历了“长期的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因此宣告独立是迫不得已的、合法的、正义的行动。
独立宣言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的国际法定位与最终宣告
《独立宣言》不仅是对殖民地人民的动员,也是对 “人类舆论的尊重”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它对外宣告了美国的主权地位,试图赢得国际社会的承认。
历史学家指出,《独立宣言》在国际法律上的功能至关重要。当时权威的国际法著作《万国律例》(The Law of Nations) 认为,独立是主权国家的一项根本特征。通过发表宣言,美国明确向世界表达自身已不再依附于英国,使得像法国这样的外国政府能够在国际法框架下提供援助,而非被视为干涉英国内战。
宣言的结语正式完成了独立的主张:
“因此,我们,集合在大陆会议下的美利坚联合邦的代表……庄严地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是名正言顺地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效忠英国王室的一切义务……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理应采取和处理的一切行动和事宜。”
签署代表们抱着“对神明保佑的坚固依靠”,互相宣誓:“谨以我们的生命、财富和神圣的荣誉,相互保证,共同宣誓”。这份承诺在当时无异于签署了自己的“死刑令”,体现了这些开国元勋们对独立事业的坚定信念。
宣言精神的跨越时代影响与现代政治思想关联
《独立宣言》在其诞生后的最初几十年内并未立即成为政治的中心话题,其政治行动(宣布独立)比文本本身更受关注。直到 19 世纪,随着杰斐逊派共和党人(Jeffersonian Republicans)将其推崇为美国政治原则的奠基石,其重要性才逐渐提高。
宣言的 “人人生而平等” 理念超越了其历史语境,成为美国社会不断追求和努力实现的道德指南。
- 废奴运动与林肯的诠释: 宣言与美国奴隶制度的矛盾从一开始就受到批评。19 世纪,废奴主义者如威廉·劳埃德·贾里森(William Lloyd Garrison)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将《独立宣言》作为争取解放和正义的重要道德依据。亚伯拉罕·林肯 (Abraham Lincoln) 将其视为美国建国精神的最高体现,他坚称宣言中的平等理念是普世的,是为自由社会设立的“指导原则”,即使永远无法完美达成,也应不断接近。林肯的这一诠释,使得《独立宣言》成为解释《美国宪法》的道德标杆。
- 公民权利运动的旗帜: 宣言的平等精神被后续的社会运动广泛引用:
- 妇女权利运动: 1848 年,塞内卡福尔斯会议的 《妇女权利宣言》 模仿了《独立宣言》,主张 “所有的男人与女人生而平等” (all men and women are created equal)。
- 民权运动: 1963 年,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博士在著名的 《我有一个梦》 演说中,直接引用宣言的信条,呼吁国家兑现其平等承诺。
- LGBTQ+ 权利运动: 激进主义者哈维·米尔克(Harvey Milk)在 1978 年指出,宣言中确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适用于所有个人,不应因性取向而受阻。
- 全球独立运动的影响: 《独立宣言》是现代史上第一批宣布成立新国家的文告之一,开启了一种新的政治表达形式。它影响了法国的 《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以及后来海地、委内瑞拉、越南等多个国家的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作为美国政治哲学的基石,其核心的 平等 (Equality)、自由 (Liberty) 和 主权在民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理念,是理解西方民主制度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起点。如果您对这些关于自由、权利和政府权威的深刻问题感兴趣,想要进一步探究您自身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倾向,可以尝试进行8values 政治价值观倾向测试。该测试能够帮助您量化和理解您在社会、经济、外交和公民权利等八个维度上的价值观,并对照 8values 所有结果意识形态进行深入了解。
本文内容摘录自美国历史文献与学界研究,旨在深入剖析《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的哲学思想和历史意义。